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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资委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来源:市国资委  日期:2018-04-03 【字号: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攻坚克难,企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1000亿元,达1052.22亿元,比增13.41%;所有者权益414.99亿元,比增12.5%;实现营业收入96.68亿元,比增15.73%;实现税利总额16.48亿元,比增27.26%

(二)突出重点,国有企业改革纵深推进

1.强化国企改革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精神,20171月,牵头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9月,牵头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暂行办法》《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同时,2017年市国资委先后在企业人事管理、项目投资、资本运作、薪酬分配、业绩考核、经营风险防控、监事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21项制度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我市国企改革设计图和施工图。

2.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将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商业类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同时,将经营效益为主的硬指标和承担社会效益为主的软指标相结合,开展分类考核,其中商业一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主要考核经营效益;商业二类企业主要以市委市政府战略任务完成情况为目标,兼顾考核一定的经营效益;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保障能力,考核引入社会评价。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进一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3.有序推进企业整合重组。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对产业相关、业务相近、资源相同的企业进行再分类、再整合。20174月组建了龙岩铁路建设发展集团;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研究起草了《市属国有房地产企业重组整合建议方案(送审稿)》,并上报市政府审定;汇金集团对贸易、商业资产管理、公共交易服务、投资及金融服务业务进行整合;水发集团积极整合集团内部相同业务类型子公司,注销所属龙岩永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4持续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工作顺利推进,201712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间互相投资持股,工发集团、水发集团于201712月签订增资入股协议,工发集团持有的市级水电资产股权通过市场化方式注入水发集团。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城发集团、交发集团与省建工集团所属建工环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成森集团等民营企业合资成立了福建省建豪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龙岩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于20179月开工建设;汇金集团、城发集团、工发集团、人才集团、土发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了龙岩市汇鑫至诚投资合伙企业,并于201711月完成了首个项目龙马环卫定增项目投资;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水发集团、人才发展集团和民营企业江苏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了龙岩水发赛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共建“智慧水务项目”。

5.积极推动企业“瘦身健体”。深入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龙岩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龙岩市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供电物业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指导意见》,分离移交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建章立制,国资监管体系持续完善

1加强企业财务监管。20175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下发《市管企业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方案》,在水发集团、文旅集团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推行由国资监管机构委派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分析决策、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核和大额资金支付的联审联签等各项职权,强化企业财务在企业重要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定出台《市国资委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2.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监事会工作力量,根据市编委批复文件,20175月先行成立了3个外派监事会并配备了3名正科级外派监事会主席和6名专职监事。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龙岩市国资委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试行)》,实行清单式监督检查;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联席会议,促进监事会监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监事会检查力度, 20171月,在工发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召开监事会集中检查结果反馈会;201711月,对10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监事会年度集中检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73月,在工发集团等企业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一企业一公开”,促进问题整改。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对6家市属国有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严控企业经营风险。健全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完善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月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和程序。严令禁止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空转”贸易,20175月,组织开展企业大宗贸易风险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20179月,再次组织对市属企业开展贸易活动专项清理排查,全面排查企业贸易潜在问题。突出问题导向,20173月,集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企业应收债权清理清收专项行动。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出台《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龙岩市国资委2017年度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等文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5.规范企业薪酬分配。将一级企业权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工资水平调剂使用管理事项调整由一级企业进行管理,市国资委统一核定集团本部和权属企业合并的薪酬总额,权属企业的薪酬事项由集团公司进行分配管理,分配下达前向市国资委报备。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薪酬管理的通知》,改进薪酬调控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鼓励企业结合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个人贡献等因素,试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差异化管理,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修订出台《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以经营业绩为导向,按照分类考核的原则,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奖惩与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6.规范企业项目投资。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暂行)的通知》,建立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机制,提高企业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7.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20173月组织开展了企业纪检巡查监事会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行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扣减薪酬实施细则(试行)》,同时,正在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扣减薪酬暂行规定,切实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违规经营投资、违纪行为的问责惩处力度。

(四)项目带动,国企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1.强化项目带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战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主体、融资主体、建设主体作用,在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中“打头阵、当前锋、做贡献”,全力推动项目实施。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共实施项目223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24.56亿元;市属国有企业2017年共承担或参与全市“重中之重”项目16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50.34亿元,丰晟科技15亿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科创园二期、北二环、罗龙路等项目实现竣工,龙德六氟磷酸锂、建豪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中油(长汀)催化剂、龙津湖片区开发等项目开工建设。

2.强化融资保障。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金,着力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共新增融资142.61亿元。

(五)强“根”固“魂”,国企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1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逐级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开展了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建工作考评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活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建立了“每月一推进、每季一督查、半年一座谈、年度一考评”党建工作机制,2017年共召开12场党建工作推进会,开展党建工作督促检查6次。主动配合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和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整改落实到位。

2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力量,成立了5个督导组,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督促指导,20176月召开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对市国资系统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3着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分步推进、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思路,根据各企业党组织特点,以“三强三创”活动为抓手,积极创建一批具有代表性、作用发挥明显的“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突出抓好汇金集团党委、土发集团党总支、公交公司党支部、水环境公司党支部等4个市级党建综合示范培育点的“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培育工作。

4.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着眼国企班子建设整体要求,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配齐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在人才发展集团开展了职业经理人试点。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龙岩市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加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会同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防止企业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6.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潜规则排查专项整治,规范企业公款存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持续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强化压力传导;强化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在全省率先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综合派驻改革试点,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着力加强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基础比较薄弱。企业资产质量不高,资产结构不尽合理。二是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企业具有持续造血功能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不足,投资回报率偏低,企业盈利能力总体较弱,债务负担总体较重。三是企业主业不够突出,业务板块“多而不精”。市属国有企业存在业务板块多而不精、业务重叠等现象。四是国资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国企党建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一些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紧不够实,推动落实国企党建36项重点任务不够到位;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待进一步加强。些企业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企业甚至发生了严重腐败案件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全力抓好2018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国资国企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树立大国资意识、构建大国资生态,坚持抓改革激活力,抓监管防风险,抓项目保发展,抓党建强保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三大战略”、持续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奋力谱写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篇章,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作出新贡献。

(一)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着力推进企业整合重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双培育”行动计划和“365”产业规划,坚持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做好“加减法”。重点是加快集团公司内部各权属企业的整合,着力对同质同类企业、长期亏损企业、主业不突出的企业和改制留守企业进行整合,减少子企业层级和数量,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的集中,缩短管理链条,加快剥离不属于企业主业的低效、无效资产。同时,对集团之间产业相关、业务相近、资源相同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再分类、再重组,力求打造一批主业突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

2.着力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将改制上市作为推动企业做强做大的重要形式,加大力度推进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资本运作,加大力度挖掘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建立市属企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名录和帮扶清单,做好股改指导和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平台的作用。做好资本市场这篇文章,协同推进企业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探索设立市级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及市级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并购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进一步开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2个试点调研工作,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稳步开展试点

3.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层面,要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试点工作方案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开展外部董事试点。经理层层面,要总结人才发展集团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逐步扩大市属国有企业新增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监事会层面,要贯彻落实《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对一级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规范二级及以下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调整充实监事会力量,提高专职监事比例。

4.着力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内部收入能增能减,着力解决“吃大锅饭”问题。强化出资人激励约束,着力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合理规范薪酬结构,实施预发企业领导人员部分绩效年薪;健全逆向惩戒机制,严格落实《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扣减薪酬实施细则(试行)》,对违规经营投资、经营业绩弄虚作假、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除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党政纪责任外,坚决按规定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

5.着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严格控制市属国有企业层级和子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组建三级以下企业,加快整合、撤并三级以下企业;科学定编定岗,严格控制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和员工总数,精简管理人员和非生产经营岗位人员,人员编制和领导力量向生产经营和项目一线倾斜;压缩企业内部管理层级,推动企业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进一步缩短企业管理链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创新成本费用管控方式和机制,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加强采购、人工、资金等成本控制。加快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国有企业承办市政消防机构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承担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监管,严控企业经营风险

1.加快转变监管职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研究制定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推动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指导,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增强国资监管系统合力。

2.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监督。依法合规经营,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精神,严令禁止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虚假贸易;严格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月报告制度。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严格按照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履职记录,确保监督规范有序,重点抓好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和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确保监督检查成效。强化财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推行企业总会计师由国资监管机构委派制度,强化企业总会计师的财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监督,认真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探索建立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强化法律审核把关,凡企业重大决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法务人员、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3.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外派监事会、审计、巡查等监督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积极督促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严格落实《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扣减薪酬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扣减薪酬暂行规定,依法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制追究力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三)担当尽责,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1.紧紧围绕重点产业上项目。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主体、融资主体、建设主体作用,围绕市政府“双培育”行动计划和“365”产业规划,积极策划生成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投向的产业项目以及延伸产业链、填补产业链空白、提高产业配套能力的重大生产经营性项目,特别是要在军民融合发展、红色旅游和教育培训产业方面取得突破。同时,继续发挥好市属企业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中的支撑保障作用,策划生成、储备和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

2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金。坚持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风险可控、高效有序的原则,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融资举债,推进市属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造,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防控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3.紧紧围绕简政放权强服务。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要树立大国资意识,构建大国资生态,强化“大国资、一盘棋、一系统、一家人”理念,加强沟通,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共图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市属国企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项目投资自主决策权。建立市国资系统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机制,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实行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核)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期办结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完善市国资委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项目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保发展。督促所监管企业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改进、升级工作,进一步推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筑牢根基,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紧抓好,在市国资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引导广大党员带着责任学,联系实际学,创新方法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大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着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各项工作,确保把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奋力谱写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篇章。

2.持续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从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培养入手,扎实抓好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分层分类举办国有企业培训班,提升企业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的办法》《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负责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注重一线培养、一线考核干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跟班学习、交流挂职等培养机制,鼓励和引导国企青年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才到项目一线、生产一线、市场一线学习、实践、锻炼、创业、成才,着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创新引才引智模式,针对科技研发、资本运作等方面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探索开辟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加强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培养提高、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企业后备人才队伍。

3.不断增强国企党建工作活力。积极创新国企党建工作内容,找准党建与国企改革发展的结合点,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深入实施“三大战略”、持续打好“三大战役”深度融合起来,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群团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国企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中持续深入开展“三强三创”活动,积极创建“红土先锋”党建典型示范点,着力打造具有红土特色的国企党建品牌,重点培育和打造公交公司党支部、水环境公司党支部、土发集团党总支、汇金集团党委等一批“红土先锋”党建典型培育示范点,切实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推动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落地落实,切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党组织延伸。

2.强化教育预防。坚持将警示教育作为企业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用好反面教材特别是市国资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形成震慑。积极挖掘、培育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市属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中的清风正气典型,传播和凝聚正能量,培育崇廉尚洁良好风气。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惩防并举,着力加大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力度,全面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廉洁风险管理目录,对廉洁风险点试行动态管理,并逐一制定防范举措,切实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加快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律等方面监督合力,强化对重点行业、高危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强化执纪问责。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市委2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前期成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切实纠正“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只喊口号、不见行动。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企业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集中检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进一步提高企业自办案件数量,确保自办案件质量,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关联交易、内幕交易、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以及违反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形成持续震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精神,用好问责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等问题,敢于问责、曝光典型,并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等多种问责方式,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4.强化队伍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参加业务培训、参与办案、外出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做到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持续深化“三转”,推动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总结工发集团纪检监察综合派驻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综合派驻改革,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推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业,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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