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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资委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来源:  日期:2015-02-04 【字号: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致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着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全力服务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国企发展态势稳中向好 

  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经济形势,各监管企业积极应对,有效运作,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逆势增长,企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根据财务快报统计,截止201412月底,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470.16亿元,同比增长8.19%;所有者权益229.29亿元,同比增长8.23%1月-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98亿元,同比增长38.77%;实现利润总额6.66亿元,同比增长1.78%;实现净利润5.79亿元,同比增长7.24%;已交税费总额3.89亿元,同比减少19.05%。其中,“三大集团公司”(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资产总额达346.31亿元,同比增长10.45%;所有者权益166.35亿元,同比增长10.56%;实现营业收入41.70亿元,同比增长32.52%;实现利润总额5.93亿元,同比增长21.62%;实现净利润5.24亿元,同比增长35.19%;已交税费总额3.30亿元,同比增长20.04%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净利润 

已交 

税费 

1 

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19368 

458462 

360906 

149797 

10106 

5200 

18093 

2 

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29897 

711015 

518882 

165717 

40624 

40155 

6265 

3 

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13804 

630128 

783676 

101472 

8557 

6997 

8690 

  

“三大集团公司”小计 

3463069 

1799605 

1663464 

416986 

59287 

52352 

33048 

4 

市汇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65306 

367806 

397500 

62611 

5308 

5178 

3154 

5 

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0259 

20838 

99421 

3699 

1724 

457 

1213 

6 

市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7903 

2406 

5497 

14957 

1667 

1285 

767 

7 

福建九州龙岩高岭土公司

8049 

2230 

5819 

191 

595 

595 

591 

8 

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405 

1583 

5822 

316 

167 

155 

0 

9 

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75286 

161318 

13968 

0 

112 

112 

11 

10 

市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7378 

20021 

87357 

135 

394 

394 

45 

11 

市体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215 

29978 

237 

568 

504 

504 

86 

12 

市龙津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948 

0 

12948 

0 

1 

1 

0 

13 

龙岩市拍卖行

3782 

2900 

882 

302 

68 

66 

17 

  

市国资委合计 

4701600 

2408685 

2292915 

499765 

66617 

57889 

38932 

    

  (二)国企改革创新稳步推进 

    1、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导、推动所属企业加强与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不同所有制投资主体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发集团充分发挥集团产业优势,积极推动与广州轻工集团虎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德泓(福建)光电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建设LED光电产业龙头企业项目,成立了合资企业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与民企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合作推进“数字龙岩·智慧城市”项目,成立了项目运营公司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龙岩高岭土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海峡能源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投资中石油(长汀)催化剂项目,项目已开工奠基。交发集团所属小洋农场积极与外企香港冠虹集团合作开发龙岩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城发集团积极与民企龙岩畅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洽谈合作开发东肖厂区“退二进三” 地块。同时,加快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修订完善了股改方案,于201412月上报市政府审定。

  2、推动企业集团化建设。为整合区域优势资源,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按照《中共龙岩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在其他领域组建若干发展集团。市国资委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对所属部分企业集团化建设事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深入工发集团、城发集团、鸿盾保安公司等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深入探讨组建企业集团的思路和举措,并提出了相关意见。201412月,市国资委已研究批复了市鸿盾保安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方案。

  3、促进企业专业化发展。根据所属企业的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主业优势,促进企业走专业化发展的路子。发集团旗下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围绕交通运输主业,在不断优化、提升客运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货运物流产业,并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拓展,新增了冷藏运输、汽车销售与服务、油气经营等上下游业务,并建立了现代货运物流园,成为全国物流行业一面旗帜,被评为“全国AAA级物流企业”和“全国优秀物流企业”。城发集团所属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围绕做大污水处理产业,积极探索“委托管理”模式,并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各县(市、区)、新区和乡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合作,拓宽了发展领域。目前已完成对全市8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实地调研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并分别与永定县政府、连城县政府签订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框架协议,与白沙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古田污水处理厂实现项目对接。

  (三)国资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1、助力发展,发挥国企当先锋、打头阵的作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国资引领作用,不断加大城市道路、保障性住房、公共交通、城市供水等市政和民生项目投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截至201412月底,“三大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共129个,计划总投资456.0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71.31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38.75亿元,已完成投资47.98亿元。其中,新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73.9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1.76亿元;续建项目81个,计划总投资278.4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9.22亿元。

  2、发挥优势,积极服务新区建设发展。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充分发挥“三大集团公司”自身优势,与古蛟、永丰、龙雁三个新区对接合作,并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全力支持、服务新区发展。截至201412月底,“三大集团公司”挂钩“三大新区”项目共5个,总投资3.8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

  3、民生为先,扎实推进公交、水务、保障性住房等事业发展。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的要求,多措并举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发展便民公交事业。2014年市公交公司共新增50辆公交车辆;新开通至永丰新区2号线路,将公交线路向新区延伸,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发展;调整优化市区9条公交线路;完成新建111座候车亭;建设市区智能电子公交站牌40个,公交GPS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和3G无线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二是不断加强中心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务运营水平。2014年龙岩水务集团共完成“一户一表”改造8300户,完成中心城区供水管道(DN80mm以上)建设19.84㎞,完成市政及村巷老旧供水管网改造5.57㎞;龙岩城发水环境公司共完成污水处理5028万吨,出水水质100%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均优于设计标准,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处于全省行业前列。三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安置房项目建设。2014年市安居住宅建设公司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435套,莲东保障性住房DF地块、铁山保障性住房小区等保障房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金鸡小区C地块廉租房和莲东新区B地块594套安置房已竣工交付使用。

  4、拓宽渠道,全力抓好项目融资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和贷款展期工作,维护好企业信用评级。通过加强对企业资金运营状况和企业负债水平的动态分析,有效引导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产、资本运营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14年,“三大集团公司”共新增融资73.71亿元(其中工发集团新增融资28.95亿元、交发集团新增融资27.23亿元、城发集团新增融资17.53亿元),城发集团成功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工发集团顺利发行5亿元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8亿元短期融资券、3亿元中期票据,交发集团获得融资租赁借款4.56亿元。

  (四)国资监管水平提升 

  1、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一是规范了“三大集团公司”及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程序。按照市委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和市政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三大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程序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权限问题。二是规范了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管理。针对个别二、三级企业存在领导班子配备过多和配备不合理现象问题,对国资系统二、三级企业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根据企业规模、效益和投资项目等情况,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有效控制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推动了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关于“推动市级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改制,未纳入国有资产监管的市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分批纳入监管”精神,积极会同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在开展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改制实施意见(送审稿)》,20141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201463号)。四是清理、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问题。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对市本级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副科(含)以上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在企业兼(任)职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清理规范。经统计,在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中兼(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一共有33人,其中由市委、市政府清理的有12人,由市国资委清理的有21人。目前,由市国资委清理的对象已全部进行规范,其中10人选择回原单位,免去其兼职;11人选择留在企业任职,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行政、工资关系转至所任职企业。

    2、基础性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产权基础管理。完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通过在线系统办理企业新设、变动、注销等事项,本年度共办理11户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其中占有产权登记7户,变动产权登记4户。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不断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规范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产权转让、资产租赁等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2014年,市产权交易中心共举办52场次交易会,207个项目总成交金额为31,471万元,比底价增值2124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融资、担保监管,对“三大集团公司” 2014年度全年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扎实做好资金流转的监管,引导企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水平,严格防范融资、担保风险。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发生经济行为应进行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完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建立完善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复核评审制度、落实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制定出台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年度预算目标和执行情况,将财务预算精度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范畴,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加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一方面,扎实做好 “三大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013年经营业绩的考核确认工作,积极推进2014年企业全员、全覆盖考核,根据不同企业实际下达所属企业201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启动了“三大集团公司”新一届负责人经营业绩任期考核工作,并下达了“三大集团公司”2014-201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逐步建立“年度指标按预算、任期目标看战略”的业绩考核新模式。另一方面,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委针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效益等状况,并参照我省同类地市薪酬标准,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进行了重新规范。同时,严格控制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过快增长,按照“增低限高、分配公平、兼顾效益、从严调控”的原则,合理确定并规范监管企业薪酬水平,开展了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有关政策,及时查处违规超提超发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三是加大过程监督力度。推进监事会监督常态化。开展了2013年度监事会集中检查,对“三大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9家二、三级企业2013年度经营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监事会工作巡查活动,对集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监事会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巡查;积极构建各个层级的监事会体系,“三大集团公司”外派专职监事到岗到位,列席公司董事会、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等,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实时监督,监事会工作正逐步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所出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对城投公司、中央苏区公园投资公司、宝晟房地产公司、市拍卖行等6家企业负责人开展了离任及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了市国资系统内部审计人才库,第一批入库人员共60名。

  3、服务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全力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制定出台《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与监管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安全从业资格培训等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点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公交客运、建筑施工、水务及危化、民爆、武装押运等安全生产关键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为企业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2014年,市国资委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所出资企业评审达标率不少于30%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年市国资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基础工作成效明显。二是着力打造高效服务环境。制定出台《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为民务实清廉工作八条要求》,加强市国资委机关正风肃纪;同时,全面梳理办事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并建立委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开展“进企业、摸实情、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等,增强服务主动性、针对性,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三是努力营造正面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简报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传播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正能量”和“新风尚”。据统计,2014年,市国资委在龙岩电视台“看龙岩.红土清风”、“红土清风.落实‘两个责任’”栏目共播出专题片5期;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登信息11条;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信息1条;在《闽西日报》刊登市国资委主要领导署名文章1篇,刊登信息2条,较好地展现了我市国资系统的新作为、新风貌。

  (五)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强化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国资委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自20142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12次, 开展专题讨论4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12次,召开座谈会10次。深入开展“联乡挂村帮户”活动,组织4批次、22名干部赴长汀县濯田镇永巫村和上杭县太拔乡大地村、罗坑村、田增村等4个村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共走访农户62户,帮扶特困群众38户,帮助解决项目发展资金共计25万元;组织干部深入所属企业调研60余人次,协调解决资金、项目建设问题10余个,解决141名国有企业职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市国资委既立足当前注重治标,又着眼长远注重治本,确定了42条较具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分两批作为边查边改的重点内容,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先后修订完善制度12个,新建制度15个,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明显提高,群众观念得到明显转变,“四风”问题得到明显遏制,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对工发集团所属企业党组织进行重新优化,构建了合理的党组织架构体系;完善了龙岩市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各县(市、区)分公司党组织,成立了9个分公司党支部,并配齐了支部书记。二是紧抓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深入下属企业开展座谈、培训等形式,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理思路、找点子,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三是健全完善了发展党员“联审联签”、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2014年市国资系统共发展党员30名。四是认真做好省、市“一先两优”的推荐工作。经省、市综合评选,市国资系统一批优秀代表获省、市表彰。其中,中共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支部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中共龙岩市国城置地有限公司支部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柴建明、邱淑容、李松水、胡雪娥等4人分别荣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3加强选人用人管理。一是实行公开招聘和内部竞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制度,在推行公开招聘的基础上,积极在城发集团试行内部竞聘方式选拨管理人员。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共招聘各类管理人员107名,城发集团内部竞聘二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3名。二是建立特殊人才引进机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建立国资系统人才库,通过对各所出资企业各类专业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并经严格筛选,建立了后备管理人才库、审计财务人才库、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库等,首批入库的各类人才、专家60余人。四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完善相应的考核体系,以差异化考核方式体现考核的公平、合理。

  (六)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了《龙岩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印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分别与所属企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照省委反腐办九个严禁的要求,加强对监管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了明察暗访小组,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部署开展了专项督促检查。建立了国有企业干部廉洁自律巡查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201410月在城发集团开展了首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抓好源头预防工作。创新廉洁教育形式,以建设廉洁国企为目标,通过开展“廉政谈心”活动、召开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和国资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举办“红土清风.廉洁国企”学习讲堂、参观龙岩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加强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四是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市国资委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聘请了5名国资系统行风监督员,对国资系统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评议;20141113日召开了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大会,有力促进了国资监管队伍提升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资产总量偏小,资产质量不高,资产结构不合理,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企业所占资产比例偏大(交发集团高速公路股权和普通公路路产等占总资产的75.29%,城发集团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等公益性资产占总资产的 94.5%),净资产、优质资产、经营性资产偏少。二是企业主业不够突出,存在企业“大而不强”,业务板块“多而不精”的现象,甚至出现业务重叠、同业同类互相竞争的现象。三是企业市场意识不够,主营收入低,盈利能力差(2014年“三大集团公司”资产收益率平均仅为1.59%),项目储备和发展后劲不足。四是企业负债水平有所提高(2014年工发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5.95%,交发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7.81%,城发集团资产负债率为44.57%),融资压力加大,再融资能力弱,债务风险增大。五是深化企业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及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改制等工作进展偏慢。六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市国资委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岩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谋六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提升国有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推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2015年实现2个增长20%2个增长10%的目标:即力争2015年所出资企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20%,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净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0%,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

  (一)致力推动企业改革 

  1、推进企业分类整合以打造我市行业龙头企业为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市属企业分类整合,对同业同类的优质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有序退出不符合国有资本发展方向、不具备盈利能力的企业,对不属于企业主业的低效和无效资产加快剥离。进一步整合优质资产、资源,积极研究探索在旅游、水环境、公交等领域组建发展集团,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化建设。推动市鸿盾保安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向集团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2015年完成组建集团公司。

  2推进国有股权多元化。支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与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推进具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发展,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项目合作,重点推进城发集团所属水务集团、水环境公司加强与各县(市、区)、新区、园区水务项目对接合作。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支持市属企业将长期效益不佳、投资回报期限较长的股权(如工发集团所持新龙马公司股权)进行部分转让或剥离退出,或将所持金融、类金融及上市公司股权适时逢高出让或部分转让。进一步深化市属二、三级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点加快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进程,尽快引进战略投资者,确保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革;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龙岩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峡客家旅游有限公司等上市后备企业,促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3、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理清市属企业发展主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按照不同企业功能定位,把优质存量资源、集团内部资源重点配置到企业主业,把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急需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工发集团以打造龙头产业集团为目标,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培育和拓展机械(汽车)、稀土、非金属矿、光电、旅游等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加快向高端、高附加值新兴业态发展。交发集团资本侧重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同时大力拓展地产开发、道路运输和商贸物流产业。城发集团资本主要投向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民生工程建设,同时加强资源整合拓展,促进水务、房地产等产业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土发集团资本主要投向土地收储、开发、经营,进一步深挖土地经营性深度开发潜力,做足“土地文章”。水利投资公司资本重点投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经营和水利资产、资源的整合,实现经营性水利资产和资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二)致力推动企业发展 

  牢牢把握发展主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围绕重点产业上项目,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金,围绕提高效益强管理,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1、抓项目。坚持公益性项目和营利性项目“两手抓、两促进”, 在积极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市场化、盈利性项目拓展,做到追求经济效益和发挥社会效益“两不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项目建设“主力军”的作用,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做好原有合作项目跟踪服务、加快推进的基础上,继续寻求与更多央企、外企、民企进行项目深度对接,力争再引进一批、生成一批、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工发集团围绕“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发展格局,加大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发展新龙马汽车、稀土工业园、昆润燃气、中油(长汀)催化剂、LED光电产业园、旅游等产业项目,并深挖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交发集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排头兵”作用,重点加快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龙岩段)改扩建工程、厦蓉高速龙岩互通迁建工程、永丰新区快速通道、西外环路及龙岩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排头片区改造项目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城发集团按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市政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快推进龙岩大道高架桥、双永高速北互通连接线工程、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并围绕“大水务”发展定位,加快整合拓展水务、水环境等资源。

  2、抓融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各监管企业的融资目标任务,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着力为政府性公益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指导企业协调金融机构解决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问题,维护好企业信用评级,并继续向银行争取贷款展期和新增项目贷款。二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劵、超级短融、上市等形式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工发集团在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券12亿元、交发集团注册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和短期融资券5亿元、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三是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探索保险直投、银行直发产品、私募债、定向债、融资租赁、PPP等新型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四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契机,引导国有企业加强与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对接,推进项目建设。

  3管理。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建设,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健全二、三级企业监事会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企业决策、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向管理要效率、要效益。一是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对标管理、现场管理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投资、担保、招投标、资产处置、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致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201463号)要求,积极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扎实做好脱钩资产的划转、接收、整合等后续工作。

  2、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认真研究相适应的国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积极探索分类考核,根据市属企业不同实际,将市属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三类,按照企业类别因企制宜设定考核指标,增加对投资、融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主要考核经营效益;功能类企业主要以政府战略任务完成情况为目标,兼考核一定的经营效益;公共服务类企业则以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侧重考核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能。

    3、进一步提高监管实效性。一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管。重点加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资产处置、融资担保、薪酬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控企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监管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招聘特殊岗位、紧缺专业人才管理办法,为企业引进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研究修订完善《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投资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薪酬管理。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我省有关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效益状况,并参照我省同类地市薪酬标准,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水平进行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探索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岗待退待遇管理办法;突出分配公平原则,收入分配重点向竞争型企业和关键岗位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四是加强监事会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强化监事会集中检查和工作巡查,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按照《福建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意见》要求,根据审计结果和有关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致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制定出台、修改完善的各项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党员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手段,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双向管理”制度和外出党员台账,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库;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侧重在高技能人才群体中培养发展党员。三是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创新,深化拓展“123”国企党建工作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形成有红土特色的党建品牌。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探索企业发展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效融合的新机制,切实把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五)致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二是根据新一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着力构建具有国企特色的惩防体系。三是总结提升建设廉洁国企活动,借助市纪委“红土清风”工作品牌效应,继续深入开展“红土清风.廉洁国企”学习讲堂等活动,努力创建市国资系统“红土清风.廉洁国企”工作品牌,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巡查,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进一步了解掌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举报线索进行进一步梳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线索开展初核,提高成案率,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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