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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岩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日期:2015-02-27 【字号:

   2015年龙岩市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国资委部门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龙财预[2015]2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2012]212号),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依法选择所监管企业管理者,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龙岩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所派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包括9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市国资委本级。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致力推动企业改革 

  1、推进企业分类整合。以打造我市行业龙头企业为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市属企业分类整合,对同业同类的优质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有序退出不符合国有资本发展方向、不具备盈利能力的企业,对不属于企业主业的低效和无效资产加快剥离。进一步整合优质资产、资源,积极研究探索在旅游、水环境、公交等领域组建发展集团,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化建设。推动市鸿盾保安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向集团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2015年完成组建集团公司。 

  2、推进国有股权多元化。支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与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推进具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发展,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项目合作,重点推进城发集团所属水务集团、水环境公司加强与各县(市、区)、新区、园区水务项目对接合作。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支持市属企业将长期效益不佳、投资回报期限较长的股权进行部分转让或剥离退出,或将所持金融、类金融及上市公司股权适时逢高出让或部分转让。进一步深化市属二、三级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点加快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进程,尽快引进战略投资者,确保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革;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龙岩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峡客家旅游有限公司等上市后备企业,促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3、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理清市属企业发展主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按照不同企业功能定位,把优质存量资源、集团内部资源重点配置到企业主业,把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急需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工发集团以打造龙头产业集团为目标,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培育和拓展机械(汽车)、稀土、非金属矿、光电、旅游等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加快向高端、高附加值新兴业态发展。交发集团资本侧重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同时大力拓展地产开发、道路运输和商贸物流产业。城发集团资本主要投向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民生工程建设,同时加强资源整合拓展,促进水务、房地产等产业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土发集团资本主要投向土地收储、开发、经营,进一步深挖土地经营性深度开发潜力,做足“土地文章”。水利投资公司资本重点投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经营和水利资产、资源的整合,实现经营性水利资产和资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二)致力推动企业发展 

    1、抓项目。坚持公益性项目和营利性项目“两手抓、两促进”, 在积极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市场化、盈利性项目拓展,做到追求经济效益和发挥社会效益“两不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项目建设“主力军”的作用,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做好原有合作项目跟踪服务、加快推进的基础上,继续寻求与更多央企、外企、民企进行项目深度对接,力争再引进一批、生成一批、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工发集团围绕“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发展格局,加大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发展新龙马汽车、稀土工业园、昆润燃气、中油(长汀)催化剂、LED光电产业园、旅游等产业项目,并深挖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交发集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排头兵”作用,重点加快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龙岩段)改扩建工程、厦蓉高速龙岩互通迁建工程、永丰新区快速通道、西外环路及龙岩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排头片区改造项目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城发集团按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市政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快推进龙岩大道高架桥、双永高速北互通连接线工程、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建设,并围绕“大水务”发展定位,加快整合拓展水务、水环境等资源。 

  2、抓融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各监管企业的融资目标任务,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着力为政府性公益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指导企业协调金融机构解决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问题,维护好企业信用评级,并继续向银行争取贷款展期和新增项目贷款。二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劵、超级短融、上市等形式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工发集团在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券12亿元、交发集团注册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和短期融资券5亿元、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三是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探索保险直投、银行直发产品、私募债、定向债、融资租赁、PPP等新型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四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契机,引导国有企业加强与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对接,推进项目建设。 

  3、抓管理。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建设,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健全二、三级企业监事会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企业决策、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向管理要效率、要效益。一是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对标管理、现场管理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投资、担保、招投标、资产处置、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致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201463号)要求,积极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扎实做好脱钩资产的划转、接收、整合等后续工作。 

  2、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认真研究相适应的国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积极探索分类考核,根据市属企业不同实际,将市属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三类,按照企业类别因企制宜设定考核指标,增加对投资、融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主要考核经营效益;功能类企业主要以政府战略任务完成情况为目标,兼考核一定的经营效益;公共服务类企业则以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侧重考核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能。 

    3、进一步提高监管实效性。一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管。重点加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资产处置、融资担保、薪酬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控企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监管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招聘特殊岗位、紧缺专业人才管理办法,为企业引进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研究修订完善《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投资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薪酬管理。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我省有关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效益状况,并参照我省同类地市薪酬标准,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水平进行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探索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岗待退待遇管理办法;突出分配公平原则,收入分配重点向竞争型企业和关键岗位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四是加强监事会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强化监事会集中检查和工作巡查,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按照《福建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意见》要求,根据审计结果和有关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致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制定出台、修改完善的各项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党员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手段,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双向管理”制度和外出党员台账,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库;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侧重在高技能人才群体中培养发展党员。三是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创新,深化拓展“123”国企党建工作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形成有红土特色的党建品牌。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探索企业发展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效融合的新机制,切实把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五)致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二是根据新一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着力构建具有国企特色的惩防体系。三是总结提升建设廉洁国企活动,借助市纪委“红土清风”工作品牌效应,继续深入开展“红土清风.廉洁国企”学习讲堂等活动,努力创建市国资系统“红土清风.廉洁国企”工作品牌,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巡查,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进一步了解掌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举报线索进行进一步梳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线索开展初核,提高成案率,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 市国资委部门收入预算为218.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8.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8.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6万元,公用支出35.35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18.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6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8.2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三)行政运行108.4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监事会工作组工作经费支出。 

  (五)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7.3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5龙岩市国资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龙岩市国资委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减支主要原是因无安排出国考察学习的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4.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09%,减支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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