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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龙岩市国资委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日期:2015-08-31 【字号:

   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企决批〔2015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2012]212号),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依法选择所监管企业管理者,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龙岩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所派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包括9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市国资委本级。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致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着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全力服务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国企发展态势稳中向好 

  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经济形势,各监管企业积极应对,有效运作,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逆势增长,企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根据财务快报统计,截止201412月底,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470.16亿元,同比增长8.19%;所有者权益229.29亿元,同比增长8.23%1月-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98亿元,同比增长38.77%;实现利润总额6.66亿元,同比增长1.78%;实现净利润5.79亿元,同比增长7.24%;已交税费总额3.89亿元,同比减少19.05%。其中,“三大集团公司”(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城发集团)资产总额达346.31亿元,同比增长10.45%;所有者权益166.35亿元,同比增长10.56%;实现营业收入41.70亿元,同比增长32.52%;实现利润总额5.93亿元,同比增长21.62%;实现净利润5.24亿元,同比增长35.19%;已交税费总额3.30亿元,同比增长20.04% 

  (二)国企改革创新稳步推进 

    1、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导、推动所属企业加强与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不同所有制投资主体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发集团充分发挥集团产业优势,积极推动与广州轻工集团虎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德泓(福建)光电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建设LED光电产业龙头企业项目,成立了合资企业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与民企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合作推进“数字龙岩·智慧城市”项目,成立了项目运营公司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龙岩高岭土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海峡能源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投资中石油(长汀)催化剂项目,项目已开工奠基。交发集团所属小洋农场积极与外企香港冠虹集团合作开发龙岩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城发集团积极与民企龙岩畅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洽谈合作开发东肖厂区“退二进三” 地块。同时,加快实施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修订完善了股改方案,于201412月上报市政府审定。 

  2、推动企业集团化建设。为整合区域优势资源,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按照《中共龙岩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在其他领域组建若干发展集团。市国资委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对所属部分企业集团化建设事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深入工发集团、城发集团、鸿盾保安公司等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深入探讨组建企业集团的思路和举措,并提出了相关意见。201412月,市国资委已研究批复了市鸿盾保安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方案。 

  3、突出产业专业化发展。根据所属企业的发展定位,突出主业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走专业化发展的路子。发集团旗下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围绕交通运输主业,在不断优化、提升客运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货运物流产业,并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拓展,新增了冷藏运输、汽车销售与服务、油气经营等上下游业务,并建立了现代货运物流园,成为全国物流行业一面旗帜,被评为“全国AAA级物流企业”和“全国优秀物流企业”。城发集团所属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围绕做大污水处理产业,积极探索“委托管理”模式,并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各县(市、区)、新区和乡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合作,拓宽了发展领域。目前已完成对全市8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实地调研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并分别与永定县政府、连城县政府签订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框架协议,与白沙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古田污水处理厂实现项目对接。 

  (三)国资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1、助力发展,发挥国企当先锋、打头阵的作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国资引领作用,不断加大城市道路、保障性住房、公共交通、城市供水等市政和民生项目投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截至201412月底,“三大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共129个,计划总投资456.0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71.31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38.75亿元,已完成投资47.98亿元。其中,新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73.9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1.76亿元;续建项目81个,计划总投资278.4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9.22亿元。 

  2、发挥优势,积极服务新区建设发展。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充分发挥“三大集团公司”自身优势,与古蛟、永丰、龙雁三个新区对接合作,并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全力支持、服务新区发展。截至201412月底,“三大集团公司”挂钩“三大新区”项目共5个,总投资3.8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 

  3、民生为先,扎实推进公交、水务、保障性住房等事业发展。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的要求,多措并举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发展便民公交事业。2014年市公交公司共新增50辆公交车辆;新开通至永丰新区2号线路,将公交线路向新区延伸,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发展;调整优化市区9条公交线路;完成新建111座候车亭;建设市区智能电子公交站牌40个,公交GPS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和3G无线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二是不断加强中心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务运营水平。2014年龙岩水务集团共完成“一户一表”改造8300户,完成中心城区供水管道(DN80mm以上)建设19.84㎞,完成市政及村巷老旧供水管网改造5.57㎞;龙岩城发水环境公司共完成污水处理5028万吨,出水水质100%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均优于设计标准,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处于全省行业前列。三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安置房项目建设。2014年市安居住宅建设公司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435套,莲东保障性住房DF地块、铁山保障性住房小区等保障房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金鸡小区C地块廉租房和莲东新区B地块594套安置房已竣工交付使用。 

  4、拓宽渠道,全力抓好项目融资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和贷款展期工作,维护好企业信用评级。通过加强对企业资金运营状况和企业负债水平的动态分析,有效引导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产、资本运营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14年,“三大集团公司”共新增融资73.71亿元(其中工发集团新增融资28.95亿元、交发集团新增融资27.23亿元、城发集团新增融资17.53亿元),城发集团成功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工发集团顺利发行5亿元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8亿元短期融资券、3亿元中期票据,交发集团获得融资租赁借款4.56亿元。 

  (四)国资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1、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一是规范了“三大集团公司”及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程序。按照市委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和市政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三大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程序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权限问题。二是规范了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管理。针对个别二、三级企业存在领导班子配备过多和配备不合理现象问题,对国资系统二、三级企业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根据企业规模、效益和投资项目等情况,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有效控制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推动了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关于“推动市级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改制,未纳入国有资产监管的市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分批纳入监管”精神,积极会同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在开展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改制实施意见(送审稿)》,20141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201463号)。四是清理、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问题。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对市本级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副科(含)以上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在企业兼(任)职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清理规范。经统计,在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中兼(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一共有33人,其中由市委、市政府清理的有12人,由市国资委清理的有21人。目前,由市国资委清理的对象已全部进行规范,其中10人选择回原单位,免去其兼职;11人选择留在企业任职,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行政、工资关系转至所任职企业。 

    2、基础性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产权基础管理。完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通过在线系统办理企业新设、变动、注销等事项,本年度共办理11户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其中占有产权登记7户,变动产权登记4户。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不断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规范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产权转让、资产租赁等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2014年,市产权交易中心共举办52场次交易会,207个项目总成交金额为31,471万元,比底价增值2124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融资、担保监管,对“三大集团公司” 2014年度全年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扎实做好资金流转的监管,引导企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水平,严格防范融资、担保风险。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发生经济行为应进行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完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建立完善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复核评审制度、落实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制定出台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年度预算目标和执行情况,将财务预算精度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范畴,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加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一方面,扎实做好 “三大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013年经营业绩的考核确认工作,积极推进2014年企业全员、全覆盖考核,根据不同企业实际下达所属企业201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启动了“三大集团公司”新一届负责人经营业绩任期考核工作,并下达了“三大集团公司”2014-201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逐步建立“年度指标按预算、任期目标看战略”的业绩考核新模式。另一方面,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委针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效益等状况,并参照我省同类地市薪酬标准,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进行了重新规范。同时,严格控制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过快增长,按照“增低限高、分配公平、兼顾效益、从严调控”的原则,合理确定并规范监管企业薪酬水平,开展了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有关政策,及时查处违规超提超发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三是加大过程监督力度。推进监事会监督常态化。开展了2013年度监事会集中检查,对“三大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9家二、三级企业2013年度经营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监事会工作巡查活动,对集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监事会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巡查;积极构建各个层级的监事会体系,“三大集团公司”外派专职监事到岗到位,列席公司董事会、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等,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实时监督,监事会工作正逐步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所出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对城投公司、中央苏区公园投资公司、宝晟房地产公司、市拍卖行等6家企业负责人开展了离任及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了市国资系统内部审计人才库,第一批入库人员共60名。 

  3、服务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全力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制定出台《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与监管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安全从业资格培训等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点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公交客运、建筑施工、水务及危化、民爆、武装押运等安全生产关键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为企业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2014年,市国资委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所出资企业评审达标率不少于30%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年市国资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基础工作成效明显。二是着力打造高效服务环境。制定出台《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为民务实清廉工作八条要求》,加强市国资委机关正风肃纪;同时,全面梳理办事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并建立委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开展“进企业、摸实情、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等,增强服务主动性、针对性,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三是努力营造正面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简报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传播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正能量”和“新风尚”。据统计,2014年,市国资委在龙岩电视台“看龙岩.红土清风”、“红土清风.落实‘两个责任’”栏目共播出专题片5期;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登信息11条;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信息1条;在《闽西日报》刊登市国资委主要领导署名文章1篇,刊登信息2条,较好地展现了我市国资系统的新作为、新风貌。 

  (五)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强化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国资委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自20142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12次, 开展专题讨论4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12次,召开座谈会10次。深入开展“联乡挂村帮户”活动,组织4批次、22名干部赴长汀县濯田镇永巫村和上杭县太拔乡大地村、罗坑村、田增村等4个村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共走访农户62户,帮扶特困群众38户,帮助解决项目发展资金共计25万元;组织干部深入所属企业调研60余人次,协调解决资金、项目建设问题10余个,解决141名国有企业职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市国资委既立足当前注重治标,又着眼长远注重治本,确定了42条较具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分两批作为边查边改的重点内容,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先后修订完善制度12个,新建制度15个,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明显提高,群众观念得到明显转变,“四风”问题得到明显遏制,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对工发集团所属企业党组织进行重新优化,构建了合理的党组织架构体系;完善了龙岩市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各县(市、区)分公司党组织,成立了9个分公司党支部,并配齐了支部书记。二是紧抓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深入下属企业开展座谈、培训等形式,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理思路、找点子,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三是健全完善了发展党员“联审联签”、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2014年市国资系统共发展党员30名。四是认真做好省、市“一先两优”的推荐工作。经省、市综合评选,市国资系统一批优秀代表获省、市表彰。其中,中共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支部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中共龙岩市国城置地有限公司支部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柴建明、邱淑容、李松水、胡雪娥等4人分别荣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3加强选人用人管理。一是实行公开招聘和内部竞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制度,在推行公开招聘的基础上,积极在城发集团试行内部竞聘方式选拨管理人员。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共招聘各类管理人员107名,城发集团内部竞聘二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3名。二是建立特殊人才引进机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建立国资系统人才库,通过对各所出资企业各类专业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并经严格筛选,建立了后备管理人才库、审计财务人才库、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库等,首批入库的各类人才、专家60余人。四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完善相应的考核体系,以差异化考核方式体现考核的公平、合理。 

  (六)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了《龙岩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印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分别与所属企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照省委反腐办九个严禁的要求,加强对监管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了明察暗访小组,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部署开展了专项督促检查。建立了国有企业干部廉洁自律巡查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201410月在城发集团开展了首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抓好源头预防工作。创新廉洁教育形式,以建设廉洁国企为目标,通过开展“廉政谈心”活动、召开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和国资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举办“红土清风.廉洁国企”学习讲堂、参观龙岩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加强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四是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市国资委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聘请了5名国资系统行风监督员,对国资系统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评议;20141113日召开了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大会,有力促进了国资监管队伍提升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3.18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23.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9.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9.67万元。 

  2.其他收入0.13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3.38万元。 

  (二)支出总计348.19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48.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8.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9.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1万元,公用支出22.82万元。 

  2.项目支出58.39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74.9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48.0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车辆的保险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0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3.4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四)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五)行政运行232.7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4万元。主要用于监事会工作组工作经费支出。 

  (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37.0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21.1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1.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77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6.7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资本助力产业发展”的培训。2014年参加其他单位出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调研、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14.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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